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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任务分工

作者: 点击数:713 更新时间:2011-04-25

4月22日上午,珠江委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任务分解工作。委主任岳中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崔伟中、王秋生、黄远亮,委总工程师陈洁钊出席了会议。
    珠江委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任务分解根据水利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分工的通知》(水办[2011]51号)要求,结合珠流域水利和珠江委工作实际,共分为防汛抗旱、水资源配置、三条“红线”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民生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水利投入监管和建管体制改革、水行政许可、教育培训和宣传九大部分。会上,规计处汇报了珠江委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任务分解工作的情况,并对讨论稿逐条、详细地作出了说明和解释。随后,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委属单位负责人就讨论稿提出了诸多意见。
    岳中明主任在听取了汇报以及讨论后指出,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水利行业重大方向性文件,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一号文件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把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任务细化到珠江委的工作当中。岳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性,增强参与意识;二是各单位领导要具备长远发展的眼光,多讨论,多学习,多思考,把握单位发展方向;三是各单位会后要继续挖掘、细化任务分解工作,真正完成好中央一号文件相关任务分解工作。
    委副总工胥加仕,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岳中明主任讲话
 



崔伟中副主任出席会议




王秋生副主任出席会议
 



黄远亮副主任出席会议


陈洁钊总工出席会议

(朱梦飞 摄影、报道)